| 〈人本醫療〉 |
花東地區器官捐贈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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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花/花蓮報導】 台灣目前約有四十萬人擁有器官捐贈同意卡、每年平均有一百位捐贈 者,然而相對於每年五、六萬名等候器官移植的病患,供需之間有明 顯差距。在一場「器官捐贈研討會」中,與會者期盼經由用心的醫療 照護及人文關懷,讓亡者親屬體認「尊重生命、分享真愛」的意義, 以賦予更多病患重生的機會。 這項研討會二月十七日在花蓮慈濟醫院舉辦,與會者包括醫界及器官 捐贈協會人員。器官捐贈協會理事長賴明坤表示,成功的器官移植可 徹底改善病患的生活品質,然而傳統的全屍觀念、醫界缺乏參與感, 及活體捐贈的親等限制及腦死判定等,皆是器官捐贈有待突破的困境 。 所謂腦死,是指腦幹功能喪失、深度昏迷、瞳孔對光的反射消失、呼 吸停止,但心臟還在跳動。腦死的判定必須是接受過衛生署腦死判定 課程訓練的神經內科、神經外科、麻醉科等專科醫師;而病患經兩位 具備上述資格的醫師判定,腦死才能成立。 具有多年器官移植手術經驗的台大醫院外科加護病房主任柯文哲指出 ,對於呈現腦死的病患是否捐贈器官,「醫師要盡到充分告知的義務 ,家屬有選擇的最高權利。」慈院神經內科主任曹汶龍則強調,進行 器官移植必須掌握時效,若腦死狀態超過一週,大部分器官均已衰竭 ,就無法捐贈了。 器官捐贈協會主任王淑嫻表示,家屬同意捐贈的原因多半是「希望親 人的器官能幫助另一個人延續生命」。她也表示,有位捐贈者家屬提 到,「孩子住加護病房時,護理人員每天為他做兩次清潔工作,不因 為他是個孩子並且瀕死而有所分別,令人感動,所以願意捐出孩子有 用的器官,遺愛世人。」 慈院榮譽院長曾文賓指出,在醫院推廣器官捐贈,志工的角色很重要 ;而慈院社工與志工的致力推廣及對病患的親切關懷,已逐漸建立器 官捐贈的風氣。花蓮慈院副院長張耀仁指出,慈院進行的幾例肝臟移 植手術中,五年的存活率可達八成;一般外科醫師李明哲也表示,進 行腎臟移植手術的患者,術後的生活品質都大為改善,有些人甚至能 回到社會正常工作,遠離一星期洗腎三次的生活。 |